为推动形成目标清晰、责任明确、督导有力、问责及时的工作推进机制,山东政法学院发布了《学校重点工作调度推进办法》,通过落实重点工作清单公示制度、重点工作调度例会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重点工作推进力度。
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制度。对影响学校发展全局、对学校事业发展起关键作用的重点工作,由办公室列出工作清单。重点工作来源包括:上级领导部门部署的重点工作,学校党委、行政工作要点中的重点工作,学校领导根据工作分工提议的重点工作,各部门、单位建议的重点工作。重点工作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进度、完成情况等进行调整。项目异动按照规定程序审批。
实行重点工作公示制度。重点工作清单在学校内网“通知公告”栏目置顶公示。公示项目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项目进度。
实施重点工作调度制度。学校党委每月上旬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例会,集中调度重点工作。重点工作项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向党委汇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目标,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重点工作清单中列出的工作项目,学校分管领导负领导责任,项目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负主要责任,分管处级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对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学校将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