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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深化院系管理体制改革 强化院系运行机制建设

2015年09月09日 18:04  点击:[]

      近日,浙江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邹晓东代表学校会作了“深化院系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院系运行机制建设”的专题报告。报告总结分析了学校院系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进一步完善院系运行机制,进一步提升机关服务职能等,提出了思路和举措。    
    邹晓东指出,大学的管理重心在院系,只有激发院系自我管理和自主发展,学校才能又好又快地发展。院系发展的关键问题,在于激发活力和创造性、学科人才队伍引领、自主发展机制成熟、资源筹措能力提升。要强化院系主体地位增强基层动力,完善学术治理架构增强教授活力,加强机关服务职能不断提高行政能力三条主线,加强学校治理能力的建设。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院系自主权。学校简政放权,推动管理中心下移。厘清校院两级权责配置及实现方式,实现资源配置“微观激活,宏观调控”的态势;大力推行校、院系预决算管理改革,实行全额预决算制度。
    二、建立院系科学考核体系。加强院系领导班子考核与激励,进一步完善与实施目标责任制,细化目标任务制订、考核;重视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可上可下的干部任用机制和绩效奖惩制度;适当增强领导班子的专业化程度。同时,加强院系发展成效的考核与动态建设,成立专门考核评估小组,对院系的综合改革发展进行常规性阶段性评估;结合不同学科特点,设计多样化评价体系,开展多类型评估,评估考核要注重发展趋势与结果考核,注重实绩。
    三、健全院系自我发展机制。不断增强院系直面改革发展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院系发展进行前瞻性的、系统的设计,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提出明确的阶段性目标、长远目标和具体举措,掌握和配置办学资源。学校营造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实质性支持鼓励院系大胆先行先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改革氛围,客观评价改革成果;加大宣传力度,对于试点学院的典型改革经验进行推广。
    四、健全院系内部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机制,实现科学决策。党政联席会议是院系的管理决策机构;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负责院系学术规划、学术资格认定等;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本科生、研究生课程设置,专业设置等有关事宜;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师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决策事宜。
    健全学术运行机制,实现教授治学。强化院级学术委员会、教授委员会的职能;切实维护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合法地位,切实保障院系学术委员会的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院系基层学术组织和教授在学术事务上的具体、重要作用;加强定岗定编等资源约束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各级群团组织和专业咨询机构作用;完善校院两级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和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管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实时监控,为校院两级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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