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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优化职务评价标准 推进教师队伍建设上新台阶

2016年05月03日 17:02  点击:[]

    近日,山东大学紧紧瞄准“双一流”,修订实施了教师职务申报条件,全面优化提升教师职务评价标准,旨在充分发挥标准的引导效应,推动教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化师德考核评价,发挥师德导向作用。把师德表现作为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对师德失范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将教师荣誉体系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提高“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荣誉和奖项的权重。强化对教学业绩的考核,引导教师进课堂。完善教学型教师职务申报条件和评价机制,选拔教学创新意识强、教学效果好、教学成果突出的优秀教师,引导教师,回归教书育人的本源,潜心教学和培养人才。
    全面提升教师职务评价标准,强调质量导向。以搭建大平台、组建大团队、承担大项目、创造大成果为重点导向,提高重大创新或突破成果的权重,提高对论文水平的要求,强化以代表性成果为核心的评价机制。理工医学科强调SCI分区的使用,鼓励发表本学科全球顶尖期刊论文和国内顶级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通过修订权威期刊目录提高对论文水平的要求,更加重视外文期刊论文的发表;提高重大项目的权重,强化了团队成果的使用,增加了学科建设、平台建设、社会服务及国际交流合作等公共服务的要求。
    推进教师分类管理,提升评价的科学化水平。将教师岗位分为教学科研型、教学型、科研型、应用技术开发型、临床医学教师五种类型,分别细化适合不同类型教师发展的学术评价标准。专门设置应用技术开发型岗位,鼓励教师承担国家、省及重点产业行业研发、技创等产学研用项目,对在取得关键核心技术重大突破、或科技成果转化取得显著效益的进行中年激励。对于临床医学教师,继续实行专业技术“双轨制”,分别侧重临床水平和科研能力的考核,达到“好医生”标准后先聘任卫生技术职务,对教学科研业绩达到相应学术水平者可同级聘任教授或副教授职务。
    坚持不拘一格,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的导向,加大破格教授选聘力度,完善破格晋升条件,对理工医类年龄不超过35周岁、人文社科类年龄不超过38周岁,达不到任职资历要求、有较强学术潜力和重要标志性成果的优秀青年教师,可由中级职务破格聘为教授职务。新修订条件为着力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促进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搭建了更广阔的成长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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